第一届江西省智力运动会桥牌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6年8月20日至22日在南昌红谷滩新区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
(二)混合团体
(三)男子双人
(四)女子双人
(五)混合双人
(六)青年男子团体
(七)青年混合团体
(八)青年男子双人
(九)青年女子双人
(十)青年混合双人
(十一)儿童男子团体
(十二)儿童混合团体
(十三)儿童双人
(十四)儿童混合双人
(十五)老年团体
三、参赛单位:
各设区市、行业体协可以组队参赛;其中青年项目只限设区市和大专院校单独组队参加。参赛队少于6队时只算作表演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代表资格以身份证所在地为准仅允许代表户籍所在地参赛。
(二)设区市行业体协参加比赛必须进行年度注册,年度注册费500元/年。
(三)参赛单位行使注册优先权期限内的运动员,不得代表其他单位参赛。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男子团体, 1个队参加混合团体,1对参加男子双人,1对参加女子双人,1对参加混合双人。参加混合团体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混合双人。
(二)各设区市大专院校可报1个队参加青年男子团体,1个队参加青年混合团体,2对参加青年男子双人,2对参加青年女子双人,2对参加青年混合双人。
(三)男子比赛只有男选手可以参加,女子比赛只有女选手可以参加。混合比赛必须是1男1女组对。
(四)报名参赛青年项目的运动员须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五)报名参赛儿童项目的运动员须是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六)团体赛每队可报运动员4-6人。其中,混合团体可报男运动员2-3人,女运动员2-3人。
(七)按每6名运动员配1名领队或教练的名额控制各单位编制。
六、竞赛办法:
(一)男子团体、混合团体、青年男子团体、青年混合团体:分预赛、1/4决赛、半决赛和决赛。比赛办法视报名情况,在不改变总日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报名队数较少时可不设1/4决赛或不分阶段比赛。
1、预赛:采用分组循环或积分编排赛,安排7轮,每轮比赛12副,取前8名进入1/4决赛。
2、1/4决赛、半决赛:均分2节,每节10副牌。
3、决赛:分3节,每节10副牌。
(二)双人赛:进行2场比赛,每场比赛7轮,每轮3副。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第一届江西省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各项比赛均申报中国桥牌协会大师分。
八、报名与报到:
按照《第一届江西省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