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部桥牌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9年8月13日至18日在成都崇州市举行。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桥牌协会、崇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普得集团
协办单位:崇州市桥牌协会
支持单位:崇州上银村镇银行
三、竞赛项目
(一)公开团体赛
(二)混合团体赛
(三)公开双人赛
(四)混合双人赛
(五)瑞士制双人赛
(六)“三声”团体赛
(七)IMP双人赛
四、参加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为中国桥牌协会个人会员。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各参赛牌手请登录中国桥牌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分提前报名和临时报名。
(1)提前报名:公开团体赛、混合团体赛报名截止日期为该项目比赛开始前5天,公开双人赛报名截止日期为该项目比赛开始前3天。比赛场地有一定限制时,根据报名顺序随时截止报名。
(2)临时报名:未规定报名截止日期的比赛采用临时报名。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在赛场公布,由牌手到赛场报名。
3.有关比赛事宜的联系方式:
1)四川省桥牌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 霞,电话:13308039473
2)赛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娟,电话:13980898584
(四)报名费
1.公开团体赛:800元/每队。
2.混合团体赛:600元/每队。
3.公开双人赛:300元/每对。
4.混合双人赛:200元/每对。
5.瑞士制双人赛:150元/每对。
6.“三声”团体赛:200元/每队(公开团体赛未进入淘汰赛的参赛队不更改队员可免交报名费),报名因场地会受限。
7.IMP双人赛:100元/每对(公开双人赛未进入决赛的对不更改队员可免交报名费)。
(五)公开团体赛限报48队,以报名及缴费为准,报名费于报名时汇到指定账号,未交报名费报名无效。
户 名:崇州市桥牌协会
账 号:5100-1847-5080-5900-0017
开户银行:建行崇州支行
五、竞赛办法
(一)各项比赛办法
1.公开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积分编排赛,共赛6轮,每轮赛12副牌,按VP积分决定名次,取前16名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为淘汰赛。按16队单败淘汰赛对阵表进行比赛。
每轮打24副牌,分两节进行。
2.混合团体赛:报名8队(含)以下时采用循环赛,以上时采用积分编排赛。按20:0VP计分,以VP积分决定名次,高者列前。
3.公开双人赛:采用比赛分制,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采用米切尔赛制,预赛2节,每节比赛21副,取预赛前24或者前16名进入决赛。决赛采用豪威尔制,按决赛成绩决定名次,高者列前。
4.混合双人赛:采用比赛分制,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采用米切尔赛制,预赛2节,每节比赛21副,取预赛前16名进入决赛。决赛采用豪威尔制,按决赛成绩决定名次,高者列前。
5.瑞士制双人赛:共赛八轮,每轮五副牌,采用场分制。
6.“三声”团体赛:采用积分编排赛,共赛六轮,每轮八副,按VP积分排列名次,高者列前。
7.IMP双人赛:采用IMP分制,采用米切尔轮转法,共进行2节,全场统一算分。按各对的IMP积分排列名次,高者列前。
(二)采用中国桥牌协会2018年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三)运动员上场比赛时须携带体系卡。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公开团体赛、公开双人赛各奖励前8名。
1.公开团体赛奖励办法
第1名20000元 第2名10000元 第3名7000元 第4名6000元 第5~8名各3000元
2.公开双人赛赛奖励办法
第1名3000元 第2名2000元 第3名1600元 第4名1400元 第5名1200元 第6名1000元 第7名900元 第8名800元
(二)混合团体赛、混合双人赛、瑞士制双人赛、“三声”团体赛、IMP双人赛等比赛各奖励前6名。如参赛队(对)数之1/3少于取录名次时,按其参赛队(对)数1/3予以奖励。
1.混合团体赛办法
第1名5000元 第2名3000元 第3名2500元 第4名2000元 第5名1500名 第6名1000元
2.混合双人赛奖励办法
第1名2400元 第2名1600元 第3名1200元 第4名1000元 第5名800元 第6名600元
3.“三声”团体赛奖励办法
第1名2000元 第2名1200元 第3名1000元 第4名800元 第5名600名 第6名400元
4.瑞士制双人赛奖励办法
第1名1200元 第2名1000元 第3名800元 第4名600元 第5名500元 第6名400元
(三)IMP双人赛奖励办法
第1名1000元 第2名800元 第3名600元 第4名500元 第5名400元 第6名300元
(四)各项比赛均按《中国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授予中国桥牌协会大师分。
七、报到
裁判员于赛前4天到赛区报到,赛后2天离会。参加公开双人赛、公开团体赛、混合团体赛的队员,在开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参加其它比赛的赛员请提前1小时报到。
八、竞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省桥协选派。
九、其他
(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四川省桥牌协会。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