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桥牌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桥牌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建立健全我国桥牌教练员培养管理体系,提高桥牌教练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各地桥牌协会、俱乐部、学校和培训机构输送具有合格资质的教练员,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桥牌协会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练员是指具备桥牌专业知识和授技育人能力,从事桥牌训练、培训、教学、比赛指导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注册并公布,履行桥牌教练员岗位职责和义务的所有桥牌教练员。
第三条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桥牌协会负责实施对全国申请桥牌项目教练员人员的培训、考核、审批、注册。各地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桥牌协会在属地体育部门领导下,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地教练员的管理。
第四条 参加全国桥牌教练员培训的人员应为中国桥牌协会个人会员,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桥牌运动,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愿意学习和积累相关理论知识和实战技能,并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水平。
第二章 教练员等级标准
第五条 全国桥牌教练员共分四个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初级教练员、中级教练员、高级教练员、国家级教练员。
第六条 初级教练员标准
(一)申请初级教练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 了解桥牌历史、文化等基础知识。
- 了解桥牌的技战术特点,掌握一定的桥牌技能传授和指导方法。
- 熟悉桥牌竞赛规则和竞赛知识,有初步的组织教学训练和比赛指导能力。
- 参加桥牌初级教练员培训,并考试合格。
(二)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桥牌初级教练员:
- 具有中国桥牌协会地区二星大师(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 参加桥牌初级教练员培训并通过桥牌技能考试。
第七条 中级教练员标准
(一)申请中级教练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获得桥牌初级教练员证书满两年。
- 掌握桥牌训练知识与手段,掌握桥牌主要技战术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训练能力。
- 熟悉中国桥牌协会的相关政策。
- 掌握桥牌竞赛规则和竞赛知识,有一定的比赛指导能力。
- 有一定的桥牌英语术语阅读和听说能力。
- 参加桥牌中级教练员培训,并考试合格。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参加中级教练员培训并考试合格,可直接申报中国桥牌协会中级教练员:
- 年满18周岁,拥有中国桥牌协会国家大师(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
- 培养的运动员获得如下成绩之一:
- (1)世界青年锦标赛青年组团体赛前8名,少年组团体赛前3名;
- (2)亚太青年锦标赛青年组团体赛前3名,少年组第1名;
- (3)世界大学生锦标赛/运动会团体赛前8名,世界中学生锦标赛/运动会团体赛前3名;
- (4)全国运动会桥牌比赛团体前8名,双人赛前8名;
- (5)全国智力运动会团体赛前8名,双人赛前8名;青年组团体赛前3名,双人赛前3名;
- (6)全国锦标赛、全国团体赛、全国俱乐部锦标赛公开组团体赛前8名,女子组、混合组团体赛前6名,全国混合团体赛前8名;
- (7)全国A类俱乐部联赛总决赛前4名,分站赛前3名;
- (8)全国俱乐部女子联赛前3名;
- (9)全国青年桥牌锦标赛U20及以下组别团体赛第1名,U25组团体赛前3名;
- (10)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团体赛前3名,全国中学生锦标赛团体赛第1名。
- 以上成绩五年内有效,且1对(双人赛)/队(团体赛)运动员的成绩只能用于1人申报桥牌中级教练员。
(三)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桥牌中级教练员:
- 拥有中国桥牌协会地区四星大师(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 符合上文第(二)2款中要求。
- 参加桥牌中级教练员培训并通过桥牌技能考试。
第八条 高级教练员标准
(一)申请高级教练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获得桥牌中级教练员证书满三年。
- 拥有中国桥牌协会国家大师(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 培养的运动员须获得如下成绩之一:
- (1)世界智力运动会、世界锦标赛团体赛、双人赛前8名;
- (2)亚运会团体赛前3名;
- (3)亚洲/亚太锦标赛团体赛前3名;
- (4)世界青年锦标赛青年组团体赛前3名,少年组第1名;
- (5)亚太青年锦标赛青年组团体赛第1名;
- (6)世界大学生锦标赛/运动会团体赛前3名;世界中学生锦标赛/运动会团体赛第1名;
- (7)全国运动会桥牌比赛团体前3名,双人赛前3名;
- (8)全国智力运动会团体前3名,双人赛前3名;青年组团体赛第1名,双人赛第1名;
- (9)全国锦标赛、全国团体赛、全国俱乐部锦标赛公开组团体赛前3名,女子组、混合组团体赛第1名,全国混合团体赛前3名;
- (10)全国A类俱乐部联赛总决赛前2名;
- (11)全国俱乐部女子联赛第1名;
- (12)全国青年锦标赛U25组、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团体赛第1名。
-
以上成绩五年内有效,且1对(双人赛)/队(团体赛)运动员的成绩只能用于1人申报桥牌高级教练员。
- 本人作为运动员期间获得上文3款中(1)、(2)、(3)或国家级桥牌比赛(7)-(11)中赛事比赛项目(不含青年组)前3名成绩之一。
- 熟练掌握桥牌训练知识与手段、桥牌技战术技能技巧,具备一定的训练科研能力。
- 熟练掌握桥牌竞赛规则,具有较强的比赛指导能力。
- 有较强的桥牌英语术语的阅读和听说能力。
- 参加高级教练员培训,并考试合格。
(二)年满18周岁,拥有中国桥牌协会终身大师(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且符合上文第(一)3和4款,参加高级教练员培训并考试合格,可直接申报中国桥牌协会高级教练员。
(三)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桥牌高级教练员:
- 符合上文第(一)2、3、4款其中之一款;
- 参加桥牌高级教练员培训并通过桥牌技能考试。
第九条 国家级教练员标准
(一)申请国家级教练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获得桥牌高级教练员证书满五年。
- 拥有中国桥牌协会终身大师(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 担任国家队教练员(不含助理教练员)2年(含)以上。
- 全面熟练掌握桥牌训练知识与手段、桥牌技战术和技能技巧,具备较强的训练科研能力。
- 培养的国家队运动员须获得如下成绩之一:
- (1)世界智力运动会、世界锦标赛团体赛、双人赛前3名;
- (2)亚运会团体赛第1名;
- (3)两次以上取得世界青年锦标赛青年组团体赛第1名。
- 以上成绩五年内有效,且1对(双人赛)/队(团体赛)运动员的成绩只能用于1人申报桥牌国家级教练员。
- 本人作为运动员期间获得上文5款中(1)、(2)或国家级桥牌比赛(不含青年赛事)冠军成绩之一。
(二)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级教练员职称证书者,且同时符合上文第(一)2、5、6款,可直接申报桥牌国家级教练员。
第三章 培训及考核认证
第十条 中国桥牌协会负责实施桥牌项目中级、高级和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根据需求,直接组织开展,或委托经中国桥牌协会认可的单位主办或承办初级教练员培训考核工作。承办单位须提前3个月向中国桥牌协会提交承办培训班的申请书。
第十一条 中国桥牌协会制定各级别桥牌教练员培训大纲、培训教材、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等,并组建培训讲师团。授课讲师由中国桥牌协会从讲师团中委派。其中负责桥牌教练员专业技能的授课讲师必须由高于该培训等级的教练员担任。
第十二条 各级教练员培训班总时间不得少于18个小时,可集中一次性完成或者分次完成,可采取网络课程学习、集中教学等培训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 培训结业时需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获得由中国桥牌协会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教练员证书。
第四章 注册管理
第十四条 全国桥牌教练员实行注册制度。相关桥牌协会需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完成本地区桥牌教练员的注册工作,未按规定进行注册的桥牌教练员和等级证书视同无效。
第十五条 中国桥牌协会建立全国桥牌教练员数据库,记录教练员相关数据,作为教练员晋升和进行相关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桥牌协会根据管理权限将本协会各级教练员培训、考核、注册等情况报中国桥牌协会备案。中国桥牌协会负责对全国各级教练员的相关数据进行统一汇总、管理,并定期公布各级教练员名单。
第十六条 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1月31日为桥牌教练员年度注册期,各级桥牌协会、各级别桥牌教练员需在注册期内完成年度注册,未按时完成年度注册的协会和教练员视同放弃该年度相应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桥牌教练员的等级证书、证章由中国桥牌协会统一制作。各级桥牌协会按照管理权限发放相应等级桥牌教练员的等级证书和证章。
第五章 教练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各级教练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相应各等级的教练员学习、培训与考核,并按规定申请晋升等级;
(二)担任相应各级各类桥牌运动队的教学、训练工作;
(三)向中国桥牌协会和所属地桥牌协会提出教练员培训工作或教练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享有参加桥牌教学训练时的相关待遇;
(五)对教练员管理工作中的不良现象进行检举;
(六)对于受到的处罚有权进行申诉。
第十九条 各级教练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公序良俗,恪守职业道德。
(二)正确教育和引导运动员遵守上述要求,培养运动员掌握规范精良的桥牌技术,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共同维护桥牌项目社会形象。青少年教练员要特别注重对所指导和训练的青少年运动员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注重桥牌规范、礼仪、文化的教育,注重“牌德”和“牌品”培养。
(三)努力钻研并逐渐熟练掌握项目运动特点、技战术技巧、训练教学方法、桥牌竞赛规则等,熟悉国内桥牌发展动向,注重积累经验、总结提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四)主动参加培训,积极参与教练员队伍建设,团结协作,促进教练员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五)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练、教学工作任务;
(六)遵守教练员相关规定,及时参加相应等级教练员的年度注册。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条 对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桥牌教练员,中国桥牌协会将予以表彰、奖励或破格晋级。对从事桥牌教练员工作二十年以上,为桥牌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桥牌协会推荐,中国桥牌协会批准,授予荣誉桥牌教练员称号,并颁发荣誉奖章。
第二十一条 凡连续三年不从事执教的桥牌教练员,不得申请授予高一等级桥牌教练员技术等级。
第二十二条 桥牌教练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单位、有关的体育组织或桥牌协会给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触犯刑法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其所在单位、有关的体育组织或桥牌协会在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应报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桥牌协会给予撤销其技术等级,收回证书、证章、荣誉奖章,暂停执教资格、永久停止执教资格,列入桥牌项目黑名单等处罚,并在中国桥牌协会官网予以通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省级桥牌协会可依据该管理办法,制定本地区桥牌教练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桥牌协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