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体群〔2023〕13号
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四川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体育局
2023年3月21日
四川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桥牌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体育总会
广元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广元市体育局
四川省桥牌协会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6月10日至15日。
(二)比赛地点:广元国际大酒店(利州区苴国路876号)
四、比赛项目和组别
(一)市州行业组
1.男子团体
2.混合团体
3.男子双人
4.混合双人
5.U30青年双人
6.U25青年双人
7.男子个人
8.女子个人
(二)单位会员组
1.男子团体
2.混合团体
3.男子双人
4.混合双人
五、参加单位
(一)市州行业组:各市(州)、省直机关、省内及驻川大中型企业均可组队参赛。以上单位若未组队,则可以以市(州)、行业体协桥牌协会名义组队参赛。
(二)单位会员组:四川省各级桥牌协会和在中国桥牌协会注册的桥牌俱乐部均可组队参加。
六、参加办法
(一)市州行业组:每单位可报1队参加男子团体,1队参加混合团体,3对参加男子双人,3对参加混合双人,1人参加男子个人,1人参加女子个人。
(二)各市(州)可报3对参加U30青年双人,3对参加U25青年双人。
(三)单位会员组:每单位可报1队参加男子团体,1队参加混合团体,3对参加男子双人,3对参加混合双人。
(四)各小项报名不足3队(对)的,取消该小项的比赛。
(五)男子比赛只允许男运动员参加,女子比赛只允许女运动员参加,混合比赛必须由1名男运动员和1名女运动员组成搭档参加。青年双人不限制。
(六)参加U30青年双人的运动员须为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U25青年双人的运动员须为25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团体赛每队可报运动员4-6人。其中,混合团体每队可报男运动员2-4人,女运动员2-4人,上场搭档必须由1名男运动员和1名女运动员组成。
七、运动员资格和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四川省实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由参赛单位统一办理并出具赛事期间(含往返途中)人身意外保险证明。
4.参赛运动员最小年龄不低于12周岁(2011年12月31日前出生)、最大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
5.以市(州)为单位参赛的运动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代表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学籍所在地参赛。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为依据,学籍所在地以学籍证明为依据。
6.以省直机关、省内及驻川大中型企业为单位参赛的运动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代表就职单位参赛。以就职单位劳动合同(满1年)、收入及纳税证明(满1年)、社保证明(满1年)任一为依据。
7.以单位会员为单位参赛的运动员须符合以下条件:须是中国桥牌协会个人会员,且满足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学籍所在地任一为四川。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为依据,学籍以学籍证明为依据。
8.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赛,禁止跨组别参赛。除团体赛与之对应的双人赛之间可以兼项外,其它均不能兼项。
9.参赛运动员的代表资格出现争议时,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如仍有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仍无法解决,该运动员不再参赛。
(二)资格审查
1.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
2.桥牌单项竞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谁举报,谁举证,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4.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办法
1.团体赛:分预赛、1/4决赛、半决赛和决赛。其中:东道主广元市,在运动员资格符合的前提下,报名参加市州行业组的男子团体和混合团体不参加预赛,直接进入1/4决赛(按预赛排名第4)。
2.双人赛:采用比赛分制,进行积分编排赛,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比赛轮次和副数。
3.个人赛:采用比赛分制,豪威尔轮转法。
(二)个人赛规定使用中国桥牌协会标准自然叫牌体系(中国桥牌网资料库里可下载)。参赛者要提前学习规定的叫牌体系,不得使用其它叫牌体系。
(三)执行中国桥牌协会2018年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8名,参赛队(对)数量不足录取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录取。
(二)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获得4—8名的运动员只颁发获奖证书。
(三)比赛均按《中国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授予中国桥牌协会大师分。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仲裁委员和裁判长、编排长、裁判员、信息技术主管、发牌主管等由四川省桥牌协会推荐,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选调审定,并于赛前10天报省体育局进行公示。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报名表向联系人索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各参赛单位须将报名表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以及运动员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一次性打包压缩发送至188959029@qq.com,压缩包文件名称为参赛单位名称。并在中国桥牌网赛事专题自行完成参赛名单填报,逾期报名以弃权论。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2.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赛的,可经组委会批准后于赛前7天进行更改。
联系人:罗建超,联系电话:18980797120
(二)报到
1.代表队报到时间:2023年6月9日。
2.技术官员在比赛开始前3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3.报到地点:以补充通知为准。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报名表原件;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含赛事期间及往返途中);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4.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证明;
5.自愿参赛责任书;
6.运动员资格证明相关材料等。
十二、经费
(一)本次比赛不交报名费。
(二)各代表队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的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各代表队报到时,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交纳220元的食宿费。提前或滞后离会及超编人员的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三)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裁判员酬金等由承办地承担。
十三、赛风赛纪
严格落实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等要求,凡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打架斗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者,将取消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十四、安全工作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承办地结合实际,完善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范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医疗保障和应急救援方案,建立“熔断”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确保比赛安全有序开展。
(二)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教练负责制。并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赛风赛纪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发生。
十五、其他
(一)各参赛单位要广泛发动,层层选拔,择优组队参赛。
(二)市州行业组各运动队的服装须统一整齐。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内容由四川省桥牌协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桥牌协会
联系人:罗建超, 联系电话:18980797120
(二)广元市利州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联系人:王 松, 联系电话:18090480406
(三)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袁 竹, 联系电话:028-85441578
附件:自愿参赛责任书
附件
自愿参赛责任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四川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桥牌比赛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郑重作出如下保证。
一、我愿意遵守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则规定;尊重并服从裁决,不与裁判发生争执。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危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报告赛会竞委会。
二、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我可以正常参加本次比赛。
三、保证对自己的参赛器材、装备及个人所有物品负有全部责任。
四、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意外风险责任,接受竞委会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处理。对意外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人承担,同意比赛竞委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五、同意竞委会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及个人资料用于比赛的组织和宣传。
六、我愿意按照赛事的有关要求接受兴奋剂检查。
队伍名称: 领 队签字:
教练签字: 运动员签字: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