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友好杯竞赛规程
一、 参赛队伍
株洲、湘潭两市各派出六支队伍,其中包括一个老年队和一个学生队。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市牌手。
二、 比赛赛制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桥牌竞赛规则》;
2、四人队式赛,比赛共6轮;
3、每轮比赛8副牌,限时70分钟;
4、每队分别与对方城市所有队伍对抗一次;
5、将比赛结果根据VP转换为场分制,其中
VP15:15 场分为1:1;
VP16:14和17:13 场分为1.25:0.75;
VP18:12和19:11 场分为1.5:0.5;
VP20:10及以上 场分为2:0
三、比赛时间和轮次安排
5月1号下午1点开始比赛,具体轮次时间安排为:
第1轮 13:00 – 14:10
第2轮 14:20 – 15:30
第3轮 15:40 – 16:50
晚餐 17:00 – 18:00
第4轮 18:10 – 19:20
第5轮 19:30 – 20:40
第6轮 20:50 – 22:00
四、名次录取与奖励
1、按两个城市累计场分排定名次,场分高者为胜出城市;
2、场分相同时比较双方总VP。多出者获胜;
3、设奖金5000元,胜方得3000元,负方得2000元;
4、根据各队所得累积VP,对12个参赛队排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