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全国中学生桥牌锦标赛补充通知
2008年全国中学生桥牌赛定于2008年7月24日—29日在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中学举行。现将有关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参赛队请于7月23日到抚州宾馆报到。
报到地点:江西省抚州市抚州宾馆(赣东大道西大街69号)
宾馆电话:0794-8306888 联系人:胡安(13879493878)
传 真:0794-7049648
二、 江西抚州离南昌昌北机杨130公里,各地航班可达江西南昌昌北机场,火车由东及北边到南昌火车站,江苏、上海到东乡火车站。我们将于23日根据各队告知的抵站信息分别到昌北机场、南昌火车站、南昌长途汽车站(江西省委党校对面)及东乡火车站全天接站。
三、 凡乘汽车的代表队可在京福高速抚州出站口下高速沿抚州市玉茗路北行3公里即至。
四、 各代表队在报到时请一次性交付每人每天95元。参赛队成员食宿统一安排在抚州宾馆内。
五、 凡需要代办返程机(车)票的代表队,请在报到时填写返程订票单,并预交付票面所需费用于大会后勤服务工作人员。
六、 比赛期间全天开通校园办公及保卫应急电话
白天8:00-18:00 电话:0794-7049648
晚上18:00-第二天早晨7:59 电话:0794-8888110
江西抚州市第一中学
全国中学生桥牌锦标赛组委会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2008年全国中学生桥牌锦标赛补充规定
一、执行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和《中国桥牌协会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试行)》裁判法中与本规定不一一致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二、比赛办法
团体赛:
根据报名情况:高中组与初中组比赛办法相同。
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采用瑞士制比赛8轮,每轮打16付牌。以VP总积分排列名次。
第二阶段为淘汰赛:第一阶段前1-4名的队为A区,第1名的队有权在第3、4名的队中选择对手。胜队进入决赛,负队进行第3、4名比赛。第一阶段前5-8名的队为B区,第5名的队有权在第7、8的队中选择对手,胜队将进行第5、6名的比赛,负队进行第7、8名比赛。半决赛、决赛、附加赛均打32付牌。
双人赛:
双人赛采用比赛分制,分组进行打2节,共进行一天。同级别全场统一算分,按2节比赛所得的百分比平均数决定名次。高者列前。
三、编排
(一)瑞士制比赛:各队序号由裁判长抽签决定。
(二)主客队:
1、瑞士制比赛,以裁判长公布的为准。
2、淘汰赛:抽签决定:
3、主队在开室坐南北,闭室坐东西。
(三)瑞士制比赛中相遇过的队不再相遇。
如参赛队为单数时,积分或排名(首轮时)最低者轮空,但每队最多轮空1次。
(四)瑞士制比赛中,如有1队在剩1轮或多轮比赛的情况下,其得分已经确保进入下阶段的比赛,而且对自己的排名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时,该队将无需参加瑞士制比赛阶段的剩余比赛。
四、比赛程序
(一)所有比赛均禁止使用高度非常用(Hum)体系。
(二)比赛用牌均由赛员自行发牌,并将牌型准确无误地抄写在牌型卡上。
(三)赛员须携带本对的中文约定卡参加比赛。
(四)比赛使用叫牌卡、推盘及遮幕,由南北负责推盘。
(五)对叫牌及叫牌体系的询问和解释均采用书写的方式进行。
(六)南家负责记录一式三份记分表。东家记录一份记分表,记分表须写明比赛时间、组别、轮次、室别、比赛队名及各方位赛员姓名。记分结果在比赛完离桌前经双方确认签名。
(七)遮幕同侧的不合法叫牌,在推盘未推至遮幕另一侧前必须更改。合法的叫牌不得更改,但符合规则的立即更改除外。
(八)每轮比赛结分完毕后,由胜队(IMP打平时由主队)将经双方签字的记分表于该轮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交记录台,未按时交表者,责任方按弃权处理,非责任方按实际比赛结果记分。
(九)每轮比赛中每对牌手只能在一副牌中使用心理叫。双人赛不得使用心理叫。
五、带分办法
进入淘汰赛的队在瑞士制阶段名次在前的胜队带两队相遇时IMP差的1/2,瑞士制赛名次在后的胜队带两队相遇时IMP差的1/3,带分最高不超过该场淘汰赛总牌数的1/4。
六、积分相同时的名次决定办法
1、比较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的VP值、IMP值、多者名次在前。
2、比较有关队在全部比赛中获胜轮数(VP打平不计)的多少,多者名次在前。
3、比较有关队的平均对手分(某队所遇过所有对手的累计VP除以该队实打比赛轮数)的高低,高者名次列前。
4、比较有关队在全部比赛中的IMP胜负率,高者名次在前。
5、如仍相同,抽签决定。
七、比赛纪律:
(一)严格执行国家体委印发的《桥牌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比赛纪律的规定。
(二)所有人员,进入赛场即应关闭通讯工具。每轮比赛期间,遇有赛员的移动通讯工具响铃或振动,对于未接听或未观看者,团体赛扣相关队2VP(淘汰赛时扣12IMP),比赛分制双人赛扣1副牌顶分的40%,对于已接听或已观看者,将取消该队参加该轮剩余部分比赛的资格,比分按“中途退出比赛”计算。多次或严重违反本条规定的将受到进一步处罚,可能会部分停赛,由组委会决定。
(三)讲究文明礼貌,进入赛场须衣冠整洁并佩戴有效证件。
(四)观众不得走动看牌,不上场队员不得观看本队比赛。
(五)赛员离开座位,必须征得裁判同意,并与同桌对方结伴而行。
(六)每轮比赛期间,赛场及赛场前附近区域禁止吸烟。如果现有赛员违反本项规定,扣相关队IVP(淘汰赛时扣6IMP)。多次出现的赛员将受到进一步处罚,可能会部分停赛,由组委会决定。
八、申述
(一)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受理各队(对)的申诉。
(二)所有申诉必须在该轮比赛正式分数公布后15分钟内向裁判提出(裁判长另有要求时按裁判长的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履行申诉程序。申诉费每次人民币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