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体育总会
甘体总〔2011〕53号
关于举办甘肃省
第四届市级桥牌团体赛的通知
各州市体育总会、桥牌协会:
由甘肃省体育总会、甘肃省桥牌协会联合主办,金昌市体育局和金川集团公司桥牌协会承办的甘肃省第四届市级桥牌团体赛将于12月3-4日在金昌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下发,请各市(州)认真组队参赛。
附:甘肃省第四届市级桥牌团体赛竞赛规程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桥牌 活动 通知
抄 报:中国桥牌协会、甘肃省体育局
甘肃省第四届市级桥牌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时间、地点:
2011年 12 月3-4日在金昌市举行(具体报到及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资格:
1、各市(州)级单位可派一队参加,可以企事业单位名义参赛。
2、每队可报领队(或教练)1人,运动员4-6人。
三、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1999年版)和2006年《中国桥牌协会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试行)》及甘肃省桥牌比赛补充规定。
2、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比赛形式。
四、编排:
各参赛队序号由上届名次决定,同一地区的两队第一轮相遇。
五、比赛程序:
1、本次比赛采用计算机发牌,全场打相同的牌,赛员应按照规则规定抽取牌张并保证每副牌牌张准确无误地放回牌套。
2、由北家负责管理、拿取、放置比赛用牌,东西方负责核对。所有赛员均负有保证牌桌程序正确的责任。
3、赛员应从正确的牌套方位中取牌,在牌面向下数清牌张数目无误后,方可看牌。比赛中,牌套始终放置在牌桌中央,打完牌后,也要把牌正确无误地放回到牌套中,其后,任何赛员不得再翻看牌张。
4、南家负责准确、完整地填写需送交裁判台的一式两份记分表,东家负责填写自己队留存的记分表,并与南家所填记分表进行核对及签名确认。然后由胜队(VP相同时则由主队)负责将开闭室南家所记的第一联记分表,于每轮规定的比赛时间截止后10分钟之内送交裁判台。未按时交记分表者,责任方按弃权记分,非责任方按实际比赛结果记分。
5、严禁秘密约定。所有约定性叫牌(包含搭档间习惯性的默契),均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及时向对方做出提醒(按规定可以不做提醒、或对方要求不做提醒的除外)。
6、任何合法叫牌的叫牌卡一旦放置在推盘上则不得更改,而不合法的叫牌必须立即更改。
7、叫牌中,所有的询问及解释均须以书写的方式进行。
8、更正错误的时限为正式分数公布后30分钟内。
9、禁止使用心理性叫牌。禁止使用弱开叫等非常用叫牌体系和高度非常规的(棕色约定叫)约定性叫牌。
10、在比赛中禁止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对于未接听或未观看者,扣罚相关队2VP;对于已接听或已观看者取消其该轮比赛资格。多次出现的赛员将受到进一步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11、赛场禁止吸烟,违反者扣罚相关队2VP。多次出现的赛员将受到进一步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12、尊重裁判,服从裁决,尊重对手,尊重同伴,不得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谩骂或带有侮辱性语言的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扣相关队0.5-2VP。如果多次出现或劝说不改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进一步判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13、所用叫牌体系及攻牌信号均须详细填写约定卡并带入赛场。
六、申述:
1、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受理有关申述事宜。
2、所有申述必须在该轮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出,并递交书面材料及申述费人民币100元。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届比赛录取前三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杯壹座,奖金2000元,省大师分30个(1.5);第二名奖杯壹座,奖金1500元,省大师分20个(1);第三名奖杯壹座,奖金1000元,省大师分15个(0.5)。
八、其他
1、参赛队报名截止日期 11月27 日,在此之前请各队将参赛名单报金川公司(联系人:唐富山,电话:15101918977,E-mail:fushantang@qq.com)或省桥牌协会(联系人:石国林、赵正宇;电话:4631026,E-mail:gsbazhao@163.com)。
2、每队须交报名费100元,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预计160元。
3、12月2日下午14:00-18:00报到,晚20:00召开领队会议。
2011年10月28日